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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迁建工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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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迁建工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二次招标)

1、南通市中医院、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市中医院迁建工程拆除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及自筹。现对南通市中医院迁建工程拆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拆除地点:市第一人民医院旧址(南通市崇川区孩儿巷北路6号)

(2)拆除规模:拆除面积约16993.46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测为准。

(3)拆除工期:计划分两期拆除,每期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进场完成当期范围内的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等工作,总工期45日历天。两期拆除之间的日历天不计入总工期内。

(4)质量要求:合格,清理要求符合规范及相关部门要求。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拆除市第一人民医院旧址3、4、5、7、8号楼,拆除面积约16993.46平方米(含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等工作),具体以现场实测为准。

房屋设备拆除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整体拆除至基础底标高,见到泥土层为止,拆除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地面附属物、构筑物,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室内地面;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由中标单位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整体拆除后,场地要求平整、干净、无杂物,表层为素土,同时覆盖不低于6针的防尘网。

注:(1)本项目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医疗设备、放射防护设施(含门、窗、墙、顶等)、家具、办公设施、可移动绿植、空调,由中标人进行拆除,但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其余拆除物均归中标人所有。

(2)从配电房到各拆除单体的电缆由招标人处置,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成品保护及安全防护,保证保留建筑的正常供电。

(3)拆除过程中如对原有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形成破坏,由中标人按照不低于原标准进行恢复,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全部由中标单位及时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清运建筑垃圾需至相关部门办理运输许可并运送至政府指定消纳场所,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当期拆除的建筑垃圾等须在当期要求的工期内及时处置完成。

建筑垃圾清运出崇川区(具体根据崇川区城管局要求清运建筑垃圾,房屋拆除按要求在住建局备案、“渣土清运”城管局渣土办完善手续)。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员要求:不少于2名,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企业与专职安全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提供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由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由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或在全国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的。无此证明的一律做废标处理。证明格式详见第五章—工程完工证明。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项目咨询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咨询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36 13 930分(北京时间)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通市崇川区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并在20236 13 930分(北京时间)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市中医院-通知公告栏、中国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1、其他:

(1)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因放弃中标资格,故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根据苏清办【2023】4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建设单位:南通市中医院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建设路41号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3- 85126041

集中建设单位: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10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3-85129979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楼

联 系 人:杨伟  

联系电话:18906296209

日    期:2023年6月7日

 

附件:南通市中医院迁建工程拆除工程(二次招标)招标文件